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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請勿使用枯草劑

  • 發表人:Jacky
  • 發表時間:108-01-31 12:04

曾反應過道路除草使用枯草劑毒害環境的問題,當時公所回覆是依規定不可使用,但偏郊地區仍可看到明顯是使用化學除草藥劑的狀態,例如太子路與嘉芳街路口一帶,請公所務必督導承包商莫為貪圖小利,濫用化學藥劑毒害環境與居民健康,謝謝。

  • 新營區公所經建課回覆Jacky的留言
    • 回覆者:施如香
    • 回覆時間:108/2/1 下午 02:51:57

    您好。有關您反映乙節,本所皆要求承包廠商禁用枯草劑或相關化學藥劑,爾後亦將秉持此原則督導,謝謝您的建議及提醒。倘若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經建課蕭先生聯繫(電話:06-6322015轉134),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感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新營區區長魏文貴敬上
    請協助填寫問卷調查 https://xinying.tainan.gov.tw/Questionnaire.aspx?n=8273&sms=1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