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及補充兵107年度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自106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符合申請人員請至區公所申請辦理。公告詳細內容請參考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107年後備軍人緩召、逐次、儘後召集申請公告。相關連結: http://afrc.mnd.gov.tw/AfrcWeb/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