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115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10:00至10:30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災害救援(由數位發展部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演練網路通訊受阻);演習地區内之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站或民眾,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至15萬元以下不等之罰鍰。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網站 https://adma.mnd.gov.tw/unit/100005/8109
於115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10:00至10:30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災害救援(由數位發展部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演練網路通訊受阻);演習地區内之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站或民眾,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至15萬元以下不等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