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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糧署公告「徵求115年度芒果加工單位」

1. 為推動「智慧韌性-永續安心」政策,提升農業轉型與升級,打造農業生態鏈,公告徵求115年芒果加工單位。
2. 採購期間:
 (一)國產愛文芒果: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二)國產金煌芒果: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並視產銷情形於辦理期限內機動截止)。
3. 加工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並視產銷情形於辦理期限內機動截止)。
4. 加工用途及產製項目:芒果乾、芒果泥、芒果餡、芒果脆片、芒果汁、芒果蜜餞、冰品、芒果冰磚、冷凍或生鮮截切或其他經審查認可之芒果加工品。
5.申請方式:
   (1) 由加工單位至農糧署「建構加值化農產加工產業鏈系統」(網址:https://fvc.afa.gov.tw/)填報與檢附相關資格證明申請帳號,並填報本次採購來源等資料,由事業登記所在地之分署(含辦事處)確認後,始得辦理採購加工作業。
   (2) 加工單位於公告採購期間內,依每日實際採購量,當日至系統填報並上傳進貨相關證明,其累計採購量將作為該單位申請量;另各加工單位總累計採購量達公告執行目標量時,即停止填報。
6.獎勵補助標準:
 (一)國產愛文芒果由加工單位以每公斤新臺幣25元(含)以上採購,本署依核定量補助供貨單位集運費2元/公斤,加工單位加工處理費2元/公斤。
 (二)國產金煌芒果由加工單位以每公斤新臺幣18元(含)以上採購,本署依核定量補助供貨單位集運費2元/公斤,加工單位加工處理費3元/公斤。
 (三)供貨及申請加工單位倘為同一單位,補助款僅能擇一領取。倘經審定該獎勵對象係依法登記或立案且其宗旨涵蓋保障農民權益、增加農民生產收益等農業公益事務之農民團體,並曾參與農糧署加工措施有案者,不受此限。
 (四)最低申請量30公噸(含)以上始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