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颱風『農業』災害現金救助】
一、救助項目及額度:全品項(除稻米)
二、申請期間:自114年8月6日起至8月19日止。
三、應備文件:
➀負責人印章、身分證、金融機構存摺(非新營農會者須扣除轉帳手續費)。
➁土地登記謄本(需第一類並且為1個月內)或土地所有權狀。
➂農戶耕作措施申報書之農戶留存聯(休耕轉作紅單)。
➃土地承租者,需檢附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書或租賃契約書或三七五租約。
➄土地坐落於急水溪河川區域者,需檢附河川區域土地使用許可書。
【丹娜絲颱風『漁業』災害現金救助】
一、魚塭養殖全品項
二、申請期間:自114年8月6日起至8月19日止。
三、應備文件:
➀魚塭負責人身分證、印章及農會存簿。
➁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
➂114年度陸上魚塭養殖漁業放養申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