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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再一次反映新營天鵝湖攤販問題

  • 發表人:憤怒的市民
  • 發表時間:109-12-28 09:21

區長您好

109.12.23日於中華日報刊登一則新聞【打造宜居城市 新營區政團隊高效率】,文中提到,呼應市長黃偉哲「富饒城市」,新營區公所與市民攜手同心、併肩防疫,實現安全城市,開展新經濟時代、打造新創新故鄉。另活化天鵝湖觀光景點,修繕木棧道、增加夜間燈光投射、園區裝置藝術,並舉辦湖畔咖啡音樂會及街頭藝人進駐表演,提升新營能見度。這都是相當肯定區公所一步一腳印的努力成果。
筆者於109年12月18日(第二次)反映有關天鵝湖攤販長期佔據停車場位置及違法擺設攤販,任意兜售商品影響遊客觀光品質及影響環境景觀,特別是假日兜售情況更為嚴重。又事隔10天了遲遲未見相關業務單位及承辦人員的辦理處理進度,讓攤販在違法的情況下又繼續的擺設,給市民的觀感相當不佳。
再一次的反應實際情況,請區公所依相關規定辦理,勿讓攤販成為天鵝湖的敗筆,真正的還天鵝湖一個優美的休閒環境,才是真正呼應市長黃偉哲「富饒城市」,提升新營能見度。

  • 新營區公所工務課回覆市民的留言
    • 回覆者:施如香
    • 回覆時間:109/12/31 上午 09:52:57

    您好。有關反映「109.12.23日於中華日報刊登一則新聞【打造宜居城市 新營區政團隊高效率】,文中提到,呼應市長黃偉哲「富饒城市」,新營區公所與市民攜手同心、併肩防疫,實現安全城市,開展新經濟時代、打造新創新故鄉。另活化天鵝湖觀光景點,修繕木棧道、增加夜間燈光投射、園區裝置藝術,並舉辦湖畔咖啡音樂會及街頭藝人進駐表演,提升新營能見度。這都是相當肯定區公所一步一腳印的努力成果。筆者於109年12月18日(第二次)反映有關天鵝湖攤販長期佔據停車場位置及違法擺設攤販,任意兜售商品影響遊客觀光品質及影響環境景觀,特別是假日兜售情況更為嚴重。又事隔10天了遲遲未見相關業務單位及承辦人員的辦理處理進度,讓攤販在違法的情況下又繼續的擺設,給市民的觀感相當不佳。再一次的反應實際情況,請區公所依相關規定辦理,勿讓攤販成為天鵝湖的敗筆,真正的還天鵝湖一個優美的休閒環境,才是真正呼應市長黃偉哲「富饒城市」,提升新營能見度。」乙案,首先須澄清天鵝湖是占地12.2公頃的天然埤塘,土地權屬為市府水利局與工務局,水權是農田水利會管理之水利埤塘,現在更是內政部核定公告的國家重要濕地,禁止任何破壞、開發行為,只能就既有設施辦理例行維護或損壞改善,故本所僅是受相關主管機關委託辦理例行性清潔維護作業,以提供居民、遊客通行的安全及民眾休憩場所的環境品質。
      新營天鵝湖自陳前市長推動為親水公園20餘年來,隨著歲月流逝設施也逐年老舊。為行銷大新營,魏區長文貴自調任新營區一年多以來,對天鵝湖活化不遺餘力,除積極辦理各種軟體活動,也大力推動各項硬體的改善及維護管理努力成果,讓天鵝湖越來越美麗!
    然而天鵝湖回歸其原有本質為水利埤塘時,其性質終究並非公告的公園設施,讓人垢病的流動攤販無法依據市府制定的「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加以約束管理或處罰,只能由本所或警方人員不定時巡查勸導,確實難有成效。故本所另將函主管機關研議推動將天鵝湖公告為『公園綠地』,俾使能有法執行相關勸導甚至處罰,以正視聽。惟在未推動為公告之公園綠地前,只能由本所協同地方警力進行不定期巡查、勸導。
    倘若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工務課莊先生聯繫(電話:06-6322015轉237),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感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新營區區長魏文貴敬上
    請協助填寫問卷調查 https://xinying.tainan.gov.tw/Questionnaire.aspx?n=8273&sms=1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