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營區公所經建課回覆阿茂的留言 12/1
您好。有關您反映乙節,基於尊重自然生命,擬不採行移除方式,惟將視爾後經費預算及是否有合適地點,審酌移植方式的可行性,謝謝您的建議及提醒。倘若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經建課蕭先生聯繫(電話:06-6322015轉134),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感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新營區區長張睿民敬上
請協助填寫問卷調查 http://web.tainan.gov.tw/xinying/survey.asp?qid={AA75B4C1-842A-4F25-9D8A-92C4D27339A7}&nsub=H0A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