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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防疫資訊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1/11/14起,取消具有「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性質之場所(域),包含維持醫療量能、維持防疫量能、高接觸風險工作、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第1、2、3、7類對象)、矯正機關、殯葬場所,以及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 及衛生福利部業管 之24類場所(域)等工作人員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或快篩之限制(詳細說明如圖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