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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112年度補助原住民長者敬老好視界實施計畫

一、服務對象: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或40歲以上未滿55歲中低收入、低收入戶原住民
 (一) 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且經特約眼鏡行附設驗光所之驗光師評估需配戴老花眼鏡,且未曾申請其他配鏡補助者,每人最高補助1,000元。
 (二) 服務對象任何年度已申請過配鏡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程序:
 (一) 向特約驗光所提出:攜帶攜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註記原住民身分或註記「熟」),逕向特約眼鏡行附設驗光所提出申請。申請期限至112年10月31日前,或經費用罄即截止申請。
 (二) 參加本會行動驗光車活動:於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所辦行動驗光車活動現場,攜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由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及驗光師公會所派之驗光師提供視力保健服務進行初篩,如有配鏡需求,將轉介至特約眼鏡行附設驗光所驗光與配鏡服務。
 (三) 如為40歲以上未滿55歲之中低收或低收入戶族人,需檢附區公所開立之證明文件。
 (四) 其他市府另行公告之專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