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畫期程
一、申請日期:自公布日起至10月31日止,依申請順序補助,經費用罄時即截止申請。
二、健檢日期:自通知日至113年11月30日止,如未於當年度完成者不予補助,隔年須重新提出申請。
◈ 申請資格
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且今年度符合下列申請資格之族人:
1、55歲以上之原住民老人
2、年滿35歲以上未滿55歲之中低收入、低收入戶或本市列冊照顧之原住民。
◈ 補助額度
每2年申請1次為限,每人最高補助新臺幣4,500元整。
◈ 補助項目
符合本計畫特約醫院健康檢查套餐項目。
◈ 申請流程
持原住民身分(戶籍)證明文件、申請表、同意書至戶籍地區公所申請,或逕送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