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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取消具有「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性質之場所(域)工作人員之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規範,修正「殯葬場所防疫管制措施」,自本(111)年11月14日起施行。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11月7日宣布,我國目前疫情以穩定可控方向發展,全人口疫苗涵蓋率高,為兼顧社會經濟發展及民眾生活需求,經參考國際現行公衛防疫措施,自本(111)年11月14日起,取消具有「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性質之場所(域),包含殯葬場所等24類工作人員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或快篩之限制,請本市公私立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配合辦理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