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2年「新住民藝文推廣及社造參與計畫」徵件簡章乙份,請新住民團體踴躍申請。

一、為促進多元文化交流,鼓勵新住民參與公共事務及藝文推廣活動,特辦理旨揭徵件活動,徵件對象為南部七縣市(金門縣、澎湖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新住民組織、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工作室。
二、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12年6月5日截止,一採線上申請。
三、詳細徵件簡章內容及申請格式詳如附件,電子檔案可於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網站-申請專區-新住民藝文推廣及社造參與計畫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