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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108年「獎勵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及團體」甄選,歡迎踴躍推薦參加。

◎申請方式:
(一)自行申請:符合本要點第四點之獎勵條件者,得自行申請。
(二)推薦申請:政府機關、社教機構、學校、已登記(立案)之團體或與家庭教育有關之業務主管人員,得就符合本要點第四點之獎勵條件者,予以推薦。
◎獎勵推展家庭教育團體及個人之評選,由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邀請專家、學者及有關機關、社會公正團體代表組成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獲獎者,將由臺南市政府公開表揚,分別頒給獎狀或獎牌,並依其屬性給予行政敘獎。
◎歡迎有意願申請之個人或團體於108年3月15日(星期五)前,向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提出申請,甄選文件請寄至:73066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118號2樓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江思凱收。
◎如有本案相關問題請洽詢聯絡人:江思凱先生,電話(06)6591068轉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