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嘉南區之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防治使用殺蟲劑如附件)期程如下,請屆時配合時程辦理農業及非農業環境中荔枝椿象防治工作,並請荔枝與龍眼農友於開花期停止施藥,以達防治成效並避免誤傷蜂群:(一)荔枝:108年1月19日至2月1日(二)龍眼:108年2月18日至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