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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為維護持有教育部體育署核發之救生員證書者權益相關公告

近期各受認可救生員訓練機構開設之複訓班級均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延期或取消,致使持教育部體育署核發之救生員證書效期將屆期之救生員無班可參與複訓。為確保前述人員權益,持有教育部體育署核發之救生員證書,效期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屆期或將屆期,且未及於前段時間完成展延證書所需複訓或安全講習之救生員,證書效期均展延1年。前揭救生員展延所需複訓及安全講習應於本次展延期間完成,如未完成者,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3款,其證書效期將溯及原效期到期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