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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申辦注意事項

取得本市身心障礙證明後,如需以下各項福利服務請洽詢各專線,或洽詢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06-2982585

本所提供申辦注意事項點讀本,歡迎至本所使用閱讀。申辦注意事項語音報讀:https://reurl.cc/prM76a

一、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需符合認定為行動不便者,始得申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辦理前請先洽詢。

洽詢專線:06-2991111分機8743(永華市政中心)

洽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各區區公所

二、身心障礙者使用牌照稅減免

※請洽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06-2160216

三、復康巴士

※已辦理免徵使用牌照稅者申請搭乘復康巴士,依臺南市計程車費率全額計費。

※首次申請應備文件(須為乘坐輪椅之身障者)

1.申請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4.未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應檢具6個月內醫生開立需乘坐輪椅之證明

5.其他:符合社會救助法4條及第4條之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應檢具本

市戶籍所在地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人戶證明文件。

※委託辦理單位及預約電話:社團法人臺南市臺南都志願服務協會

永華區06-2997220、溪南區06-2975678、溪北區06-6328899

※掃描下方QR-Code條碼,加入”台南市小型復康巴士”官方LINE

四、大眾運輸工具必要陪伴者優惠

※符合規定者,於身心障礙證明背面註記。

1.搭乘國内大眾運輸工具之陪伴者優待,請於購票時出示證明以供查驗。

2.申請本市愛心陪伴卡請洽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

五、出入公民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文教設施必要陪伴者優惠

※符合規定者,於身心障礙證明背面註記。

1.請於購票時出示證明以供查驗。

2.申請本市愛心陪伴卡請洽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

六、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

1.愛心卡:設籍本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市民。

2.愛心陪伴卡: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且證明背面註記有『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國内大眾運輸工具』者始可申請愛心陪伴卡。

※應備文件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1份。

2.二吋半身彩色照片2張。

3.印章。

4.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1份。

5.愛心陪伴卡所需照片為身心障礙者本人照片。

洽詢專線:06-2991111分機8854(永華市政中心老人福利科)

※申辦地點: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

七、臺南市輔具資源中心

1.聯絡地址:

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二段500號A棟2樓(06-2098938)臺南市無障礙福利之家。

臺南市官田區中華路一段325號(06-5790636)(官田老人養護中心)

臺南市佳里區六安里六安117-58號(06-7266700)(佳里工業區服務中心)

2.服務内容:輔具評估(請向輔具中心預約評估時間)、輔具諮詢、輔具维修、輔具租借服務、輔具回收服務、輔具媒合等。

八、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1.補助對象:

(1)依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且設籍及實際居住於本市,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未接受政府補助收容安置於機構夜間式或全日住宿式服務。

(2}若同時符合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及政府所提供補助或津貼要件者,僅能擇一領取。但低收人戶生活扶助及榮民就養金不在此限。所領取政府核發之

各種補助及津貼,每月合計不得超過行政院核定之基本工資。

2.應備文件:

(1)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2)戶口名簿(驗畢後發還)。

(3)申請人及代理人印章、身分證明文件。

(4)申請人的郵局(永華行政區)或農會(民治行政區)存摺影本。

3.若申請人之家屬有尚在就學者,須檢具學屯證影本。

※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九、身心障礙者其他補助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住宿式照顧服務費用補助、居家身心障礙者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用電優惠申請、身心障礙者購買或承租商店攤販低利貸款或租金補貼、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助等相關經濟補助之申辦資格請洽詢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相關辦理方式。

十、身心障礙者送餐服務

1.補助對象:未滿50歲,實際居住本市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未接受日間照顧或住宿式照顧服務之低收、中低收人戶、領有身障生活補助者,如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經評估符合長照評估量表達失能程度者,但已由照顧服務管理中心提供居家服務代購餐食者,不予提供服務。

(2)設籍且實際居注本市者,經實地評估,為獨居且無備餐能力有送餐需求者。

2.申請方式:洽詢專線:06-2931232(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十一、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

※請洽臺南市政府勞工局,(06)298-7463、(06)298-6041,或自行上網填寫履歷表,就業媒合員會與您聯繫(網址:http://jobbank.tainan.gov.tw/)。

十二、預約免費心理諮商

※請洽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預約專線:06-3352982,或洽詢各地衛生所。

十三、精神障礙者協作模式服務據點

18歲以上領有精神障礙證明,設計「工作日」培力精神障礙者同儕支持,提供人際互動機會,協助社區自立生活。

洽詢專線:06-2991111分機8175

十四、身心障礙者法律扶助資訊

1.法律諮詢:提供身心障礙者現場法律諮詢、視訊法律諮詢、到府法律諮詢(無需負擔車馬費及律師費用)及電話法律諮詢等服務。

2.申請扶助:提供電話預約(412-8518分機3,市話請直撥,手機請加(02)、線上預約(法律扶助線上預約系統)、聽語障者專用Line服務。

※掃描下方QR-Code條碼”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網站查詢

另如需 使用以下福利服務項目,需接受社會局進行需求評估: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需求評估諮詢專線:06-2352978

一、社區日間作業設施(小作所)

提供作業活動為主、休閒活動為輔的日間服務據點,讓身障者學習人際互動、休閒活動、工作能力與態度,增強自我決定權,並減輕家人照顧負荷。

二、視覺障礙生活重建服務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或醫師診斷證明視力或視野有漸行性惡化之虞者,提供生活支持需求之定向訓練、口常生活技能培、心理支持、社交活動與人際關係訓練,以重新建構其獨立生活能力。

三、社區居住

18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由專業服務團隊協助於一般社區住宅提供居住環境規劃、日常生活活動支持、休閒生活與社區參與之非機構式之夜間居住服務。

四、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二擇一)

1.經與臺南市政府簽約之機構,以日間或住宿式照顧服務等方式,提供18歲以上身心障礙者照顧服務費用補助。(請參照社會局網站-身心障礙者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機構名冊)

2.課程包含:生活自理能力增進、人際關係及社交技巧訓練、休閒生活服務、健康促進服務、社區適應服務等。

五、自立生活支持服務

18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有自立生活意願,提供同儕支持員或個人助理員,使身心障礙者在社區居住、生活及參與社會之協助,以促進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社會參與。

六、家庭托顧

由家庭托顧服務員於其住所内,於日間8小時提供身心障礙者身體照顧服務、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及安全性照顧。

七、臨時及短期照顧

由照顧服務員提供身心障礙者臨時性或短期性之照顧服務。

八、照顧者支持及訓練與硏習

提供身心障礙家庭之主要照顧者心理情緒支持、成長團體、諮詢服務或訓練及硏習等支持服務。

九、家庭關懷訪視及服務、家庭照顧據點

透過到宅關懷支持身心障礙者家庭,提供心理支持及資訊、專業心理協談、臨時性照顧服務、關懷及諮詢服務,並結合民間社會資源協助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