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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境內尚未完成申報納管之既有水井所有人補辦申報納管及複查作業公告

■ 申請期限
 113年4月1日至113年8月2日
■ 申報方式
 現場申報:至區公所或市政府水利局索取文件及收件
 網頁申報:至市府水利局網頁線上申請
 手機申報:下載手機APP進行申報
■ 洽詢專線
 臺南市政府水井納管專線(06)63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