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本區113年2期作「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之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休耕)、轉(契)作補(變更)申報日程為6月17日至7月15日止。

 本區第2期作補(變更)申報日程為6月17日至7月15日止,補申報者請持農民基本資料卡及戶長私章至本所經建課辦理;另有意變更申報者,請另攜帶113年度已完成申報之申報書第三聯(申報農戶收執聯紅單)俾利本所同步變更申報資料,逾期概不受理。
 請農友勿露天燃燒稻草,鼓勵將稻草現地切碎掩埋或使用含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依據「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執行作業規範」第5點規定,同一田區經環保單位查獲或農政單位判釋有露天燃燒稻草情事,累積書面通知達二次者,自第二次通知送達日起一年內,暫停一次申報繳售公糧稻穀、轉(契)作及生產環境維護等措施及領取農業環境基本給付之資格。暫停期間以第二次查獲(判釋)露天燃燒之耕作期間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