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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水車補助案補件期限延至9月30日

黃偉哲市長為體恤民情,特別指示:有關受災戶、商家及公司行號申請補助泡水車的補件作業可延長補件期限至113年9月30日 。

👉申辦期限: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17時止

👉至車輛泡水地公所申請

👉不方便至公所申請之民眾可直接上台南市政府一站式服務網站(https://onestop.tainan.gov.tw/ )申辦。

👉申請文件:
1.行車執照影本。
2.存摺影本。
3.佐證照片。
4.發票收據證明文件。(車輛維修、報廢、轉賣的發票收據證明文件)

👉汽車受損維修超過2萬元者可補助2萬元,機車受損維修超過2千元者可補助2千元